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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“撑腰”,民企科技创新更有底气

admin 发表于:2025-05-21    
         今日起,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。该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,在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。值得一提的是,民营经济促进法中设有“科技创新”专章,提出了鼓励、支持、引导民营企业参与科技创新的基本原则和具体举措,在法律层面为民企科技创新提供了制度性保障。 民营企业是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。近年来,一大批民营企业在新能源、新材料、脑机接口、人形机器人、生成式人工智能等领域崭露头角,已然成为科技研发攻关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生力军。目前,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在92%以上,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达95%。 与此同时,长期以来,限制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隐形壁垒也客观存在: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、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受限,没有足够渠道申请使用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等科研设备,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后维权成本高……种种因素叠加,影响了民企创新活力,制约了民企发展空间。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施行,有针对性地回应了民企的迫切期盼和需求。比如,在公平竞争方面,明确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科技攻关项目,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;在资源使用方面,支持公共研究开发平台等开放共享,为民营经济组织技术创新平等提供服务;在成果转化方面,鼓励各类单位与民营经济组织创新合作机制,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;在权益保护方面,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,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多元化的维权服务,等等。 显而易见,对民企特别是科技型民企来说,这些法律条文是充满温度和关怀的。该法的制定实施,表明了党中央一以贯之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科技创新的鲜明立场,体现了党和国家致力于创造公平市场环境、打破竞争隐形壁垒的坚定决心,彰显了国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积极态度。该法从多维度、多层面出发,把实践中成熟的经验做法和制度规范上升为法律,将有助于优化创新生态,全方位纾解民营企业科技创新面临的痛点与困境,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、释放创新活力提供坚实保障。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。迈出“有法可依”的第一步后,该法的真正落地见效仍需各方细化责任、完善措施,把“立好法”转化为“履好法”。在法律的“撑腰”下,民营企业也要放开手脚,在科技创新的道路上各显其能,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新的贡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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